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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清“全网最低价”的真面目

发布时间:2024-11-13 01:05:51     来源: 联岸传媒集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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识破 “全网最低价” 的真实模样

人民网 |

即便当下双 11 的促销活动中不再有 “奥数题” 般复杂的规则,优惠价格也并非如商家所宣称的那样轻易就能获取。消费者切不可被 “全网最低价”“30 天内最低价” 等标签所误导,在选购商品时不仅要多做比较,更要保持理性消费。

李明辉

今年双 11 提前拉开帷幕,“全网最低价” 又一次成为众多电商平台的营销噱头。近期,有品牌因 “定价权” 问题与不同销售渠道产生争议,其中内幕消费者无从知晓,然而从消费者的实际体验来看,“全网最低价” 背后暗藏诸多玄机。

据报道,部分商家标注 “30 天最低价”,但实际价格却比未促销时还要高。这与电商平台存在的 “一品多价” 现象密切相关,即在同一个商品介绍页面中包含了多种商品,且对应着不同的价格。以数码产品为例,某些平台展示的商品价格可能只是消费者目标商品的附件 —— 市场价格动辄数百元甚至上千元的数码产品,其宣传页面标价仅几十元,而实际对应的只是该数码产品的充电线等配件,产品主体价格与市场价并无差异。

又如一些商家标注 “全网最低价”,但此 “全网最低价” 并非真正意义上双 11 整个活动期间的 “全网最低价”,而只是双 11 期间某个促销时间段或促销节点的 “全网最低价”,并且这样特定时段的 “全网最低价” 也不一定就是真正的 “全网最低价”。

这无疑提醒着我们,即便双 11 促销活动已不再有复杂规则,优惠价格也并非如商家宣传那般容易到手,消费者绝不能被 “全网最低价”“30 天内最低价” 等标签所迷惑,选购商品时务必货比三家并保持理性。

那么,面对类似的 “最低价” 现象,难道消费者只能被动躲避陷阱而无法主动进行整治吗?答案显然并非如此。

《价格法》明确规定,经营者在销售、收购商品以及提供服务时,应当依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明码标价,详细注明商品的名称、产地、规格、等级、计价单位、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、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。部分电商在双 11 促销期间对某些商品标注 “30 天最低价” 等,但实际价格却比未促销时更高,原因就在于其未严格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全面准确地进行标注,从而为 “一品多价” 的标注方式创造了条件。这看似进行了明码标价,实则是以明码标价为掩护模糊标价,容易使人产生误解,进而为实施价格欺诈行为埋下伏笔。这与电商 “先涨价后降价” 的手段在本质上并无不同。

《广告法》规定,广告不得使用 “国家级”“最高级”“最佳” 等极限用语。电商在双 11 大规模促销期间,无论是标注 “30 天最低价” 还是 “全网最低价”,本质上都属于一种广告行为。而使用此类 “最” 字广告,是《广告法》所禁止的。

执法必须严格,违法必定追究。针对电商双 11 促销使用 “最” 字广告的营销现象,无论是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以及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,还是为了维护健康有序的电商市场环境,相关执法部门都应当予以高度重视,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规范电商的违规营销手段。唯有让 “全网最低价” 等虚假宣传失去生存空间,才能使电商市场秩序得到规范,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