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网聚重庆”品牌标识邀你来设计
如果您有SEO优化、网站建设需求请致电:18510193015
为积极推动新时代文化强市建设,促进网络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,打造全国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高地,9月6日,相关部门发布通告,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,面向社会征集“网聚重庆”品牌标识。
征集内容:
设计“网聚重庆”LOGO,并在其中融入“拍网剧,去重庆”宣传语。
征集要求:
(一)要体现网络影视剧特点和重庆元素。
(二)需创意新颖、设计独特、艺术性强、视觉效果好,适合常态化宣传使用。
(三)应简洁美观,易被公众识别记忆,且辨识度高,不会引发歧义。
(四)要适合Flash动画、公益广告、宣传报道、主题活动等各种载体,适合于室内外各种造型制作和安装,也适合于印刷成不同颜色平面形象和制成立体化模型,以及其他领域、场景的延展应用。
奖励设置:
一等奖:1个(奖金5000元,颁发荣誉证书);
二等奖:2个(奖金2000元,颁发荣誉证书);
三等奖:3个(奖金1000元,颁发荣誉证书)。
报送要求:
(一)电子件报送:应征者(或单位)将相关附件签字(盖章)后扫描成PDF版,连同投稿作品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。
(二)纸质件报送:应征者(或单位)填写相关附件,打印成纸质件后签字(盖章)后按要求邮寄。
其他事项:
名称 + 联系电话。应征者应自留设计底稿,以备获选后修改完善。应征作品一经送达,即表示自愿参与修改完善。
(二)应征者应保证所提交作品为未曾发表的原创作品,拥有完整的著作权,且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。
(三)应征者应当保证参选作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不违反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及公共道德准则。因违反上述要求引发的相关责任由应征者个人或单位承担。
(四)作品一经采用,应征者需按照主办方要求,参与作品进一步的修改完善设计工作。主办方有权对获奖设计作品进行使用、修改、拍摄、无偿刊播和各种开发应用。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宣传推广、对作品展示展览和汇编、通过信息网络方式传播、授权第三方为公益目的使用等。
归活动主办方所有。其他未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加者本人或参加单位所有。
(六)相关部门拥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。
重庆网络影视剧产业发展现状如何?